本人2008年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购得商品房一套,小区叫华丰园,房款早已还清。
该小区由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法人:高卫华,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巿谓城区文林中段南侧15号),我的合同也是和华宇实业签订!五证齐全,可是14年了,我们没有拿到购房发票,交给物业的契税也让私吞了,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
我们多次向12366税务热线投诉,并前往灞桥税务局、省税务局、华宇公司诉说发票事宜,请求给予协调开票。经过省税务局的多次协调,最终确定由咸阳这边主管陕西华宇的税务局督办华宇开票事宜。12366工作人员也回复,说主管税务局已经责令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开票,但时至今日,华宇公司没有任何反应。
我们真的是欲哭无泪!多年奔波,多方投诉,甚至到法院起诉,依然解决不了。请国务院能够问责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问责咸阳市税务局。到底华丰园小区的发票、房产证应该如何办理?我们小小的业主应该找什么部门给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