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大同镇石家营村村支书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资金

老农民
2015-07-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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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石家营村村民代表;今天我们代表全村村民在无可奈何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省政府反映我村村支书张吉云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严重违法违纪有以下几点。

一、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等。

1、国家自2004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张吉云,以村民的身份向上级政府400余亩需要退耕还林的山地,(每亩退耕地每年粮食补助款210元,每亩管护费20元。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提前以各种借口从村民中借来19张身份证。冒领我村民73.6万的退耕还林款。

2、借国家惠民政策硬化村水泥路的机会大肆敛财。

暗箱操作村水泥路硬化工程,偷工减料,道路质量极差,伙同包工头骗去国家大量资金,借口硬化资金不够还强行收村名每人50元。向私人贷高利债18万,利息6万。

3、倒卖村中所有山坡地。

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村中所有山破地倒卖给他人种油茶,实际只有几百亩,上报省上是万亩油茶,骗取国家巨额专项支农资金。

4、18万和3万

国家给18万修缮村委会,包给本村村民李重金三万,15万不知去向,国家给的健身器材私自给卖掉。

5、国家的村名饮水工程。

国家给12万修自来水,包给李重金6万,6万不知去向,村名每人在收50元。每户一个龙头在收20元。当时没交钱,后期想接自来水,每户500元。只管收钱,也从不开票据。

二、假公济私、借十天高速过境之际贪污大额征地款。

1、2007年在国家重点高速十天线开始动工之际,张吉云以村支书之名将高速过境需要征地的范围内村集体用地、公共水泥硬化道路、水沟、边坡30余亩征地补偿金也随之流入张吉云的个人腰包。(一亩一万八)

2、照明线路迁改补偿、灌溉水渠支渠毁坏补偿、临时便道征地补偿,以上补偿金张吉云也以集体财产为名全部笑纳。

3、月恵渠主要干线被毁200余米,高速公路毁坏灌溉水渠补偿金原本用于新打机井、购买设备抽水灌溉,最终井未打、设备未买,补偿金落入张吉云兜里,直接造成下游200余亩水田如今变成旱地,村民对此叫苦连天,由此引发村民对政府极度不满,矛盾重重,群体事件一触即发。

三、村级账务十余年未公开,支书声称村民无权过问。

张吉云任石家营村支书十余年间,村务从未公开过,针对扶贫、低保、五保户、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去向不明,特别是在十天高速过境征地期间,涉及众多村民切身利益,村民多次要求村委会应该村务公开,但每次张吉云均以各种理由、借口搪塞村民,拒绝公开村务并强调村民无权过问村务的事,导致村民对村委会的财务、高速公路征用集体用地补偿金金额、去向等都充满着疑问。

四、非法挖金采砂、私毁河堤防护林、掏空月河河堤

2013年3月份,村支书张吉云的儿子张鹏为了一己之利,在未办理开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石家营村月河河堤外的防护林砍伐了2000余根,让1000米左右的河堤直接暴露在洪水面前。2013年6月份,张鹏私自将石家营村1000余米河堤全部掏空,淘金、卖沙直接获利500余万元。村民为此屡次前往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政府上访,大同镇政府均以各种理由将村民劝回,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官二代就是牛,实名举报半年以来沙场依然再开。

作为普通村民,只能使用合法的手段来捍卫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维护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希望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切实解决好我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从而让村民真正相信政府、依靠政府,同时让违反党纪国法之人也能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农村一个真正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村官政治生态环境。还村民一个真相。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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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5-08-21 16:11
已反馈 2015-08-21 16:1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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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违法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案件正在办理
安康市
2015-08-21 16:11

尊敬的网友“老农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张吉云,男,汉族,出生于1952年5月,小学文化程度,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住石营村一组。1996年4月至2002年2月任石家营村村主任,200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10月后兼任村出纳,2012年2月后兼任村主任。2015年2月张吉云向大同镇党委递交书面辞呈,请求辞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2015年3月6日,经大同镇党委会研究,免去张吉云党支部书记职务。

经调查组对网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逐条调查,初步核实在该村将村集体400亩土地退耕还林后以张吉云及三位家人和其他16月名义申报领取退耕还林补助,归村集体使用一事上,时任村支书张吉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09年8月20日以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张吉云自行经管账务、安排支出、审核报销,自制白条支出问题严重,在2015年4月并村过程中财务清理时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报销的资金15.076万元。

2015年6月25日,张吉云已将15.076万元违纪资金上交镇调查组。根据调查组初核结果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大同镇党委2015年6月26日会议研究,并报经区纪委2015年7月26日常委会议批准,决定开除张吉云党籍。同时,鉴于张吉云以上行为已违法,区纪委于2015年8月4日将案件移交至区检察院。目前,案件正由区检察院、恒口示范区公安局按程序办理。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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