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死了十多年不知情 请问该怎么开死亡证明书

老马
2015-05-21 11:12
点击数:

我是厦门一位公民,名字叫马梦麟,出生于1935年,于1995年5月跟陕西省体委的一位同志叫李兆霞登记结婚,(李兆霞1942年9月6日出生,户口也在陕西西安碑林区未迁到厦门)。

结婚没有多久李兆霞就回去,后面也陆陆续续通过电话联系几次,到后来我不小心把李兆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给丢失了,我本以为李兆霞会自动联系上我,可这后面十几年来李兆霞并没有联系我,我也写了几次信给她都退回来。

此处无此人(有可能我是凭着当时记忆写错地址),从此就失去了联系,但我一直没有放弃过,也一直在打听,直到上个月才打听到,原来这么多年体委也更改陕西体育局,也了解到李兆霞已经死了十几年了,死亡也没有通知我。

听后也很心痛,这二十几年来是有名无实的婚姻呀!前段时间我也陆陆续续打电话(至少有打一百个以上电话)到该局人事处,老干处,请求该局帮我查一下李兆霞的自然情况,死亡时间,详细住址,户口所在地,并且帮我到户口所在地打一张死亡证明,但他们一直推诿来推诿去。

他们说李兆霞已经退休了,档案烧了,没有存档案了,没有这个义务帮我,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他们并不帮我这个已经81岁的老头子一个忙,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我只好求助民生热线了,能够帮我查一下李兆霞的自然情况,死亡时间,详细住址,户口所在地,并且帮我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一张死亡证明(我会提供结婚证,我的户口簿,身份证)。

既然人都不在了,我跟她的婚姻也没有实际意义存在了(在厦门我的户口簿还记载着已婚,民政局还记载着我跟李兆霞结婚,人也还活着),明明人已经死了,还让人觉得她活着,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

希望你们能够帮我这个可怜已经81岁的老头一个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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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5-21 11:12
已转交 2015-05-21 11:12
已反馈 2015-05-29 18:43
已反馈 2015-05-29 18: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公安:死亡证明应由医疗部门出具
陕西省公安厅
2015-05-29 18:43

尊敬的网友“老马”: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陕西省公安厅给予高度重视,督促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西安公安局碑林分局户政部门查询,碑林辖区内的“李兆霞”的身份证记录均不符合网友反映的当事人情况。

网友提出的死亡证明不应该是由公安部门开具,而是应该由医院开具的死因证明。

根据网友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得知,身份证号段来看是属于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但联网系统上查询不到身份信息。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5月29日

已反馈
记者调查:老伴去世十多年开死亡证明遇到麻烦
陕西省公安厅
2015-06-04 11:55

“养母死了10多年, 81岁养父的婚姻状况却还是显示已婚,因为证实不了养母的死亡,老人不仅拿不到孤寡老人生活补助,还常常被社区人员要求带老伴参加老年活动。”上周,家住福建厦门市的马女士给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打来电话,想要寻找养母在西安的亲友,了解她的平生,并开一张死亡证明书,证实老人婚姻关系的结束。

妻子死亡十多年八旬老人不知情

“我养父养母的结合还是一个比较浪漫的故事。”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养父母1995年在厦门登记结婚,那时候他们都已经退休,属于夕阳恋。“养母叫李兆霞,是西安市碑林区户籍,两人是经过熟人介绍相识相恋的,可能是对我养父比较满意,退休后就去了厦门结婚。”

据马女士回忆,养父养母婚后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养母返回西安。“我那时候年纪太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听养父说是为了回西安探亲,但从那以后我们就与她失去了联系。”

“我们根据她留下的信息打过电话,也写过信,但电话没接通过,信件也全被退回来了,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她,最近才从她原来的单位打听到她已经死了十几年的消息。”

马女士说,听闻这个消息,他们都觉得很难过,“本来一直以为她还生活在西安,没想到早已死了10多年,我们完全不知道她是怎么死亡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别的亲人。”

悲伤过后,证明不了李兆霞的死亡成了马女士的烦心事,“我们搬了新家后,好多社区人员都会让我养父带老伴去参加社区老年活动,这让人心情很难过。”

过世十多年 "死亡证明"难开具

为了证明养母已经死亡,马女士多次联系李兆霞原来的工作单位,但因为李兆霞结婚时就已经退休,早已没有档案存档,单位的领导也换了一拨又一拨,根本无法说清楚李兆霞死亡的详细情况。

“到底该怎么证明养母已经死亡了?她在西安还有没有其他的亲戚,会不会留下什么话?”马女士万般无奈下给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打来求助电话,希望媒体能帮她寻找李兆霞的其他家人或者让公安部门帮忙开具一个死亡证明书。

记者从马女士提供的双方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看到,李兆霞出生于1942年,住址为西安市建西街19号。根据李兆霞的个人信息,西部网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按照身份证号段来看是属于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但西安公安联网系统上查询不到符合的身份信息。”碑林区一名户籍告诉记者,现在网上只能看到2000年以后登记的信息,“我们2000年之前没有联网,户籍登记用的是纸质资料,户籍卡上只有一个身份初始信息,户口注销需要查记录档案。

另外,这名户籍民警还提出,公安部门没有权限开具个人的“死亡证明”,只能开具注销户口的有关材料。“死亡证明是由医院或者火葬场开具的,我们也是要根据家属提供的这些证明进行户口注销。”

“如果当事人死亡后有人帮她办理过户口注销,我们可以根据目录,翻看注销户口档案查询,也许可以查到。”民警提醒,这需要亲属本人前去户口注销派出所,并提供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

“但如果当事人去世时没有办理过注销手续,就算找到了她的身份资料,派出所也不能证实她已经死亡。”民警解答说。

律师说法:可以申报人口失踪 从而离婚

“如果不能证实李兆霞已经死亡,马女士的养父也是可以离婚的。”得知马女士的烦恼后,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张养文建议,马女士的养父完全可以宣告失踪然后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待法院证实失踪后,可根据《婚姻法》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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