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镇巴交警不开罚单也能罚钱 给钱就不扣分

小凌
2014-08-27 21:25
点击数:

8月15号下午三点二十左右的时候 ,我开车去汉中市镇巴县城,在兴隆街的一个商贸城门口停了一下车。当时在商贸城门前停了好几辆车,我对那里不太熟悉我也就在那里停了一下,因为那里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我朋友下车去买东西了。

我在车上等朋友,后来我在车上接电话的时候。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一个交警过来就给我拍照说这里不能停车,然后就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扣了。说要扣3分罚款300,我当时就跟他说我刚来这里对这里不熟悉能不能通融一下不罚款和扣分我把车开走。

他说让我跟他们的车走,他们把车开到另外一条路上停了下来,我就上去理论,后来开车那个交警下车走了,然后车上剩下一个交警说,那你交200元不开单子,最后我就给他了200。他把照相机里的照片删了把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我了。由于赶时间我就走了,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太冤枉了。我当时记下了交警开的皮卡车警车,车牌号陕F1136警,车身号码6136。我的车牌陕AX837A。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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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4-08-27 21:25
已转交 2014-08-27 21:25
已反馈 2014-09-17 09:18
已反馈 2014-09-1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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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镇巴交警大队:已解除两名协管员聘用关系
汉中市纪委监委
2014-09-17 09:18

尊敬的网友“小凌”: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2014年8月15日下午,交通协管员(统称协警)梁渊、吴学虎驾驶陕F1136警皮卡警车在城区巡逻执勤,在执勤过程中,违规对违停车辆拍照、扣证、删除违停照片,存敲诈勒索之嫌,遭当事人实名举报,给大队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严肃交通协管员工作纪律,根据《陕西省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大队2014年9月4日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对梁渊、吴学虎的聘用关系。

如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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