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韩城市文秀园开发商在楼顶违建 至今未按要求拆除

用户_PFlF9v
2026-07-1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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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韩城市文秀园一号院二单元1303业主,开发商私自占用楼顶公共区域搭建空中花园、堆放大量覆土,过重荷载造成我家中墙体开裂、屋内渗水发霉,房屋财产受损。此前投诉后,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反映问题属实,2处凉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规建设,将依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违建没有任何拆除动作,维权诉求无实质性处理结果。

恳请相关部督促履行拆除违建,维护业主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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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7-17 16:08
已转交 2026-07-28 16:49
已反馈 2026-08-1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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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文秀园楼顶违建未按要求拆除 将推进整改落实
韩城市
2026-08-10 17:42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2026年7月29日,接《韩城市“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交办单》(韩政督[2026]53号),关于网友反映“文秀园开发商在楼顶违建,至今未拆”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按职能职责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9日,我局接到韩城市新城区文秀园小区2单元1303室业主反映“文秀园开发商在楼顶违建,至今未拆”的情况,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反映问题存在原因

韩城市文秀园小区2号楼建设于2015年,因历史遗留问题于2016年9月27日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楼楼顶绿化内建设的2处凉亭,与该栋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符。建设期间至2026年5月前,无业主提出异议。

三、调查处理情况

2026年6月23日,我局针对文秀园小区2号楼(壹号院小区)楼顶2处凉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规建设行为,依法对杨某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按法定程序开展后续处置,消除违规建设状态。

2026年7月10日,我局对杨某涉嫌在韩城市文秀园小区2号楼(壹号院小区)楼顶2处凉亭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依法下发了立案通知书(城立通字[2026]第009号)。2026年7月29日,我局对1303室业主进行了回访,1303室业主又反映“楼顶有2处假山、2处鱼池、1处拱桥属于违建”有关信息。我局于2026年8月3日联系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核查。2026年8月5日,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文秀园一号院规划图纸屋顶未设计凉亭、假山、鱼池、石拱桥等,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解决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确保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持续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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