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拖欠租金 不按合同约定搬离

用户_PFktrh
2025-09-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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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本人与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将新城区东元西路8号彩云郡小区13号楼1单元2601三室房子租赁给他们。房屋内的租户都与他们签订了合同。

按照合同一季度一付,期间中介公司强迫降租,2025年8月22日付房租日并未付款,经过多次催收,2025年8月26日付了一个月房租,后面多少次沟通,对方各种理由推脱不补齐剩下2个月房租,态度十分恶劣,让我自己将租房客赶走换锁,违反合约精神,现在不按合约付款也不搬离,打电话不接或者挂断。

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维护本人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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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9-15 16:52
已转交 2025-09-16 16:42
已反馈 2025-09-16 16:43
已反馈 2025-09-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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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等问题 住建局答复
新城区
2025-09-16 16:43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网民在民生热线反映“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拖欠租金、不按合同约定搬离”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新城区住建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核实相关情况。经查实,该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与新城区彩云郡小区13号楼1单元2601室业主签订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明确按季缴付,委托期限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

针对市民反映的拖欠租金问题,该公司明确表示,房屋租金已支付至2025年10月1日,剩余2个月租金。经新城区住建局协调,公司同意将房屋租金支付至12月份。若市民仍有异议,可联系公司负责人李某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年9月16日11:57,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使用座机029-87312089致电市民,将相关情况告知。市民表示已知晓,并对协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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