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公司未按合同交付租金 提前退租不付违约金

用户_PFk7Tz
2025-07-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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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5日,本人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合同,位于新城区八府庄园小区三室房子租赁给他们,经了解房屋内四户租户都与中介签订了合同。

与我签合同的是海沣租赁有限公司,但现在一直是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跟我沟通,按照合同一季度6600元房费,在这之前还扣除我3个月6600元房费。2025年7月15日,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说不租房子了,我和公司总监李某取得联系,对方态度恶劣,言称他们公司合同都是有利于他们的,不赔付违约金,强迫我降租,违反合约精神,他还告诉我退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且赔偿,但是铭屋租赁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付租金,也未提前30日告知我不租了,铭屋租赁有限公司现在不付钱也不搬离。

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海沣租赁有限公司、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整治,责令其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和超期房租,尽快从我的房子搬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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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7-31 10:38
已转交 2025-08-05 11:29
已反馈 2025-08-05 12:10
已反馈 2025-08-0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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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公司未按合同交付租金 经协调已解决
新城区
2025-08-05 12:10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网民在民生热线反映“房屋中介公司未按合同交付租金,提前退租不付违约金”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西安海沣住房租赁公司和市民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2023年4月10日市民与海丰公司签署新城区八府庄园小区12号楼1202室《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租期期限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8年4月14日,现对租金支付存在异议,市民要求解除合同。经协调,该公司表示房屋租金已支付至8月15日,不存在拖欠租金情况,并与市民协商约定于8月15日前终止合同,完成房屋退房交接工作。

2025年8月4日15:02分,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致电市民,协调情况已告知市民,市民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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