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5日,本人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合同,位于新城区八府庄园小区三室房子租赁给他们,经了解房屋内四户租户都与中介签订了合同。
与我签合同的是海沣租赁有限公司,但现在一直是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跟我沟通,按照合同一季度6600元房费,在这之前还扣除我3个月6600元房费。2025年7月15日,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说不租房子了,我和公司总监李某取得联系,对方态度恶劣,言称他们公司合同都是有利于他们的,不赔付违约金,强迫我降租,违反合约精神,他还告诉我退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且赔偿,但是铭屋租赁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付租金,也未提前30日告知我不租了,铭屋租赁有限公司现在不付钱也不搬离。
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海沣租赁有限公司、西安铭屋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整治,责令其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和超期房租,尽快从我的房子搬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