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创宸阅和鸣小区业主无法安装充电桩

用户_GhWq
2025-07-08 14:50
点击数:

灞桥区融创宸阅和鸣小区业主需要安装充电桩,物业百般阻挠不予盖章,声称地产手续未完成,我已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两次。

我于6月底联系了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负责我们小区片区的经理,对方答复前期应由区住建部门及物业认定场地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国网只负责安装充电桩,他们无法强行进驻小区。

现在西安市鼓励新能源车发展,有政策支持,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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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7-11 17:59
已转交 2025-07-30 15:50
已反馈 2025-08-01 16:34
已反馈 2025-08-01 16:3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融创宸阅和鸣小区业主无法安装充电桩 灞桥区回复
灞桥区
2025-08-01 16:34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该小区属于政府保交付项目,目前小区地面以上楼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地下车库还未完成施工,仍处于开发建设中。经与物业企业对接联系,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国家电网未完成电路铺设,地产公司未向物业企业移交管理权限手续,物业企业未收取停车服务费。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上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查处情况的通知》(陕建发〔2023〕1240号)文件规定,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的,由电力企业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实地勘察确认后回复申请人,物业企业不得以电容不足等为由阻挠申请人安装充电桩,对电容量、场地符合消防、用电安全建设标准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力企业要满足业主需求,合理布局规划确定充电电表、桥架、线路铺设位置,做到应装尽装。对业主有需求、场地符合安装条件,电容量不足的住宅小区,实行一户一表的由电力企业投入资金对住宅小区进行增容改造后,合理布局规划确定充电电表、桥架、线路铺设位置,满足业主安装需求;对尚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合表小区,由电力企业结合户表改造,做好充电桩安装布局规划设计工作,满足业主安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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