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换购电动自行车却被误导买成电动摩托车 商家不予退换货

爱国者
2025-06-19 10:12
点击数:

您好,5月21日,家里七旬老人将家里一辆2014年购买的爱玛旧电动车(车牌号陕C临021095)托人送到宝鸡市扶风县南大街绿驹电动车店,想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可气的是最后买的是一辆72v、20A的电动二轮摩托车,旧电动车折旧600元,新车花费2300元,未开正式发票。

因为老人有神经性耳聋、高血压、反映迟钝,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识字不多,缺乏识别能力,商家出于营利为目的,以县城不需挂牌、交警查的不严、忽悠老人成交,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回家后才发现不对头。因忙于三夏农忙,随后家人多次与商方协商能否退货或更换为正规电动自行车,多退少补。商家坚决不答应,还扬言:“你可以去法院告我去,我就卖机动车,爱买不买,怎么了。”

现在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骑行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健康体检,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道路考试,合格者才能发证。无证驾驶电摩属于违反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还会处以200~2000元罚款,视情况处于15天拘留,若无证驾驶电摩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商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安全保障权、第八条知情权、第十五条监督权、第十六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第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四条退货、更换、修理三包义务。

恳请职能部门给予帮助解决为盼,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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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6-19 15:05
已转交 2025-06-25 16:45
已反馈 2025-06-27 17:49
已反馈 2025-06-27 17:4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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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换购电动自行车却被误导买成电动摩托车 扶风县答复
扶风县
2025-06-27 17:49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6月23日,接到贵栏目转来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网友反映“老人换购电动自行车却被误导买成电动摩托车,商家不予退换货”的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因消费者未给商家留存自己联系方式,西部网也未反馈消费者联系方式。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商家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2025年5月21日消费者使用一辆爱玛电动摩托车以旧换新,旧车折旧600元,新车花费2300元,共计2900元。商家表示自己店里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消费者没有明确表示想换购电动自行车,自行在店内选车,最后消费者选择了一辆绿驹电动摩托车。

2、从换购电动摩托车至今,6月20号左右,消费者前来咨询过一次,询问说这是电动摩托车需要挂牌,商家表示这是正规电动摩托,对方可以随时去挂牌。当天消费者未表示自己原本想换购的是电动自行车,也未提出将电动摩托车换成电动自行车的诉求。

3、针对消费者想换成电动自行车问题,商家表示车辆完整情况下,消费者可来店里当面协商换购电动自行车事宜。

我局将持续关注并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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