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恒大雅苑拒不承认延期交付抵扣物业费事实 收取物业费

wing
2025-03-25 11:17
点击数:

我是高陵恒大雅苑二期7单元业主,根据购房合同2020年11月30日交房,2021年4月30日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延期交房5个月,共计150天,合同约定的延期违约金每天 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为1.2万元,当时高陵恒大雅苑给出的方案是用物业费抵扣违约金。

时隔4年后,高陵恒大雅苑物业(金碧物业)以没有收到赔偿款为由,追缴物业费7644元,未缴物业费违约金10207元;作为业主,高陵恒大雅苑当时拒不支付赔偿金,主动提出用物业费抵扣,如今赔偿款没抵扣完的情况下,耍赖不认账,并且发律师函勒索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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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3-25 16:20
已转交 2025-03-28 14:40
已反馈 2025-04-10 14:59
已反馈 2025-04-1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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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雅苑拒不承认延期交付抵扣物业费事实 住建局回应
高陵区
2025-04-10 14:59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近期,网友“wing”通过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恒大雅苑拒不承认延期交付抵扣物业费事实收取物业费”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物业费收取问题。

经核实,因该项目开发企业未与物业公司对接延期交房违约金抵扣物业费事宜,故物业公司未给7号楼1单元302室业主办理违约金抵扣物业费业务,该业主对此不认可,自2022年3月-2025年3月期间欠缴物业费7644元及违约金10207元,因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欠缴金额较大时间较长,影响公司运营,物业公司发律师函催缴物业费,2025年3月22日上午,经物业公司与该业主协商,减免业主欠缴物业费所产生的10207元违约金,并按空置房计算物业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随即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了6189.56元,又于当天下午预缴一年物业费1876.8元,物业费收取问题已解决。

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问题。

经调查,目前该项目开发企业资金困难,现正在处置资产,并在积极对接各方筹集资金中,待资金到位后将向该户业主进行违约金赔付,如业主不认可,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督促开发企业,力争早日将违约金赔付事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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