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东方文苑小区物业不开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证明

乞求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2025-03-12 10:26
点击数:81

宝鸡市东方文苑小区地下私有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未解决,业主已与物业沟通多次,物业答复业委会不同意安装,需征求在住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后才能出具安装证明,我多次向12345和社区反映反映,均未解决。车已经买回来一年多了,根据相关规定购车后两年内安装充电桩是免费的,但物业不予开具安装证明,我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请协调解决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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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3-13 15:07
已转交 2025-03-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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