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造西乡县接入镇巴县碾子镇的三级公路扩宽项目时,损坏我现有居住房,原房是2008年自建,主体离原先的土路有安全距离五米以上,原土路都是占用的我家耕地,后来公路硬化两次,这次改造三级公路挖掘我的院子一米多,导致房屋主体墙面离公路排水沟不足三米,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主体梁和承重墙多处断裂。
找过施工方多次拒不承认,后来找过政府领导几次,政府领导来核实了两次确定是施工损伤,让我继续找施工单位,可施工单位已经撤走。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帮我调解,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在此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