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的经开区凤城六路万华园上官苑小区为商住综合体,底商三层,第四层开始为居住层。一楼底商开了一家外卖烧烤店,垂直位于我家楼下,我家在四层,该商家加装烟道,营业时油烟净机器产生的震动噪声通过房体结构传到我家,我的家里轰隆隆响声让人无法忍受。外卖烧烤店营业时间为16:00-5:30。我和家人睡在厨房,已有大半个月时间昼夜颠倒,夜里苦不堪言,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018年经开区城管处理过同样的侵权纠纷,纠纷小区在我家隔壁。
法律依据: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节第五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采取治理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食品药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