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亮时代ONE小区19号楼未供暖 物业不退采暖费

2025-01-23 09:08
点击数:

2024年9月28日,海亮时代one物业(即安徽世贸天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海亮新英里物业服务中心)开始收取海亮时代one采暖费。我系海亮时代one19号楼住户,按照物业要求于2024年10月27日缴纳采暖费1181.1元。

西安市开始供暖后,因海亮新英里小区供暖缴费比例不足60%,海亮物业遂将海亮时代one19号楼排除,给其他楼供暖。19号楼住户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过冬。

但海亮物业长期拖延退还19号楼供暖费,且不合理地要求住户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在住户不愿提供的情况下,海亮物业拒不退费。我与海亮物业多次沟通仍未取得进展。缴费至今已有三个月,海亮物业态度消极,无奈之下,现通过此平台要求海亮物业尽快退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5-01-23 09:46
已转交 2025-01-24 15:49
已反馈 2025-01-24 15:50
已反馈 2025-01-24 15:5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海亮时代ONE小区19号楼供暖问题 雁塔区回复
雁塔区
2025-01-24 15:50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经杜城街道核查:海亮时代One19号楼未供暖不属实。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19号楼由于采暖费缴费比例未达到供暖标准,因此未供暖;采暖费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11月22日物业已再次向供热单位申请供暖,并继续收取采暖费,一但达到收费比例,物业即向明德热力申请签署供暖协议。海亮时代one第三方公司私自收集业主信息违规自筹业委会,海亮新英里社区已约谈该公司,明确告知业委会需业主自愿申请,并会对业委会申请人逐个核实信息,对于自愿申请的业主按要求依法依规提起申请程序,对没有申请意向的退还申请资料。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