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管领导好:
我是武功县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孩子在武功县沁美舞蹈培训机构学习舞蹈多年,后来,老师因为孩子不参加社会性舞蹈考级(机构无法获取考级提成),每次都把孩子放在新生班,多次提出异议后,没有任何改变。并且于2024年9月份开课时,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把家长从舞蹈群踢出去,既不通知我们上课时间,也没有提出退费,不问不顾。大概9月底的时候我们去询问,才谎称忘了,我想不到,如果我忘了缴费,他们会不会忘记呢?最后我问他们咋办?咋解决?他们提出课程终止,当我们要求退回剩余课时费用。结果回复不退费。还要把剩余课时让家长自己找人转移给别人,并且还要收取转让费,请问这样得奇葩退费规定是否合法,这样的退费文件在哪?到底该哪个部门来管理和监督?我不清楚这种培训机构该哪个部门来监管?监管部门是否支持这样得退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