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融和城小区缴纳供暖费却未如愿供暖

用户_eeRT
2024-11-20 09:43
点击数:547

彬州市融和城小区16号楼于10月份积极配合物业缴纳供暖费用,11月初物业以全额缴费未达标,拒绝为业主去热力公司办理供暖手续,供暖来临前几日16号楼业主前往物业寻求解决,物业一拖再拖没有结果,于15日前往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后经融和城物业,彬州市暖源热力有限公司 ,16号楼业主,政府部门人员协商定于18日开始供暖。18日业主没看到供暖又前往物业解决,物业经理迫不得已答应下午开始打冷水,19日上午10点打热水。今日未等到供暖,由于业主家中有小孩,老人受冻感冒发烧花费太大,所以迫切需要供暖,还请上级领导安排解决。小区17、18号楼虽供暖但是没有温度,物业部门长时间未解决引起业主不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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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11-20 09:46
已转交 2024-11-29 15:53
已反馈 2024-12-19 16:47
已反馈 2024-12-19 16:4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彬州市融合城小区未如愿供暖 经协调已开阀供暖
彬州市
2024-12-19 16:47

彬州市集中供热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11085号)收悉。首先,对西部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接到函件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致函如下:回复:

经调查,该网友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融合城小区为新建成小区,供热设施仍在保修期内。根据《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意为首年新入网、供热设施仍在保修期内的小区楼栋所有房屋均应申请正常用热)。结合首年入网小区楼栋空置率较高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用户的用热采暖需求后,市热力公司对首年入网小区楼栋入住率进行了规定,并在《2024-2025采暖季集中供热通告》中明确说明:首年入网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且入住房屋全部全额缴清采暖费,未入住房屋全部安装单户控制密码阀且全部缴清30%基础热费的,方可给予供热。既有小区的未入网楼栋按照以上条件办理入网。

综上所述,市热力公司对入住率进行规定符合首年入网小区楼栋实际情况,要求正常供热用户缴纳全费,报停用户缴纳30%基础热费符合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4年供热季前期,融合城小区16号楼既不符合“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的规定,又不满足市热力公司规定的供热入网标准。后经多部门协调处理,在该小区开发单位及物业公司完成供热入网手续办理的当天,为该栋楼开阀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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