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沣住房租赁公司违规租赁 克扣占用暖气费用

用户_fwdP
2024-11-1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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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我将我家位于西安碑林区军工南院1号楼1205室的房屋,与西安海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安海沣住房租赁公司)签订了2年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该公司的格式合同),由其代理出租。后,该公司将我家房屋客厅打了隔断,将原三室的房子变成了四室出租。合同约定,其免交2个月租金6000元。合同到期后,续租不再免租金。所有的物业费、暖气费由其代收代缴。

前一份合同到期后,其工作人员以“西安港庭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与西安海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系一同家公司的名义,以“西安港庭住房租赁公司的名义”又跟我续签了2年合同;同时,以疫情对其企业经营有过影响为名义,要求我再向其免除了2个月6000元的租金。

2024年7月31日,其工作人员又以属同一家公司的名义,以“西安尚庭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的名义跟我又续签了一年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同时,其公司负责人李某要求我再免除其600元的房租,并要求我将免除的租金在收到首期房租后转交给其合同的签约人“罗某”个人微信上。签约后,按约定,第二次租金应当于2024年10月22日支付。但是,到期后,该公司百般耍无赖,一直拒向我支付租客交付的租金。后在租客的多次督促下,其才在11月份支付。

到了 11月份供暖前,其工作人员突然打电话说,5年的暖气费用,其公司挪用了,一直没有交过。经过我向热力公司查询,这三家公司在收取租客暖气费后,确实一直没有交纳过暖气费。暖气费总计欠费13767.93元。但该公司一直拒交,并威胁说,他们公司随时可以跑路,反正租客都是给他们按季度交了房租及押金。

经了解,上述三家公司,全部以西安海沣住房租赁公司的名义对外出租我的房屋(与我的合同不符),而且全部收取了租客高额的押金及暖气等费用,并欺骗租房说他们已经交了暖气费用。

请求:对上述三家公司违规克扣、占用租客支付的租金暖气费用;跟房东签订的合同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不符;欺诈租客暖气费用;房屋租赁、承租房屋合同未进行交易平台备案登记;未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挪用租客房租违规不支付房东;随时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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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5-08-2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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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怎么办?住建局答复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5-08-26 10:45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已开发建设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对租赁房源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及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等方面具有明确管理要求,同时,2023年5月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租赁住房当事方权责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维护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请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选择租赁房源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时请选择住房租赁租金监管,更好地维护自身租房权益。

同时,市民在日常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时,租赁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市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向租赁房屋所在区县住建、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申请纠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官网平台上已公布住房领域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市民朋友们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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