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未央城建龙湖粼云天序项目的业主。近日,开发商在未充分通知的情况下,计划在小区入户大堂建设公共厕所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我们发现开发商在销售和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开发商隐瞒规划信息,未充分尊重业主知情权,未进行必要的公示和征求意见。
2.销售时误导消费者,将商业楼误导为7号楼,未明确标识公建配套详情,违反了市规划局规定。
3.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未被充分告知合同内容,且合同中未标明建筑明细位置和楼号。
4.开发商在沟通中明确表示没有义务公示公共设施信息,承认了误导行为。
5.入户大堂改造计划可能影响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违反了相关标准。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诉求:
1.解除合同,我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若解除合同不可行的情况下,请求对合同进行必要变更,限期整改公示,保障业主权益。具体包括:将公建配套设施设置在商业地块,根据业主需求合理配建,开发商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大门不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