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你好!你反映的汉中华兴医院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收悉后,我局立即安排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汉中华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在汉台区办理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该网友的妻子陈某某2020年4月6日入职该医院,该单位为其缴纳了2022年3月至2024年8月的养老保险费,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2020年4月至2024年9月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由区医保局反馈。
二、处理结果
汉台区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汉台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分别于9月11日、9月13日到汉中华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稽核,现场送达了《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要求单位为全部职工申报缴纳2024年度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并为陈某某补缴之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同时与单位负责人电话联系,催促尽快办理。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办理失业登记的,其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的规定,失业保险费无法补缴,陈某某的失业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承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的检查稽核,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