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7月30号在崇阁房地产公司中介的带领下看中了一套位于百花村社区的两室一厅房屋,于7月31号在三家庄社区看完房子之后在三家庄社区小区内微信支付定金1800元于崇阁房地产中介(他说是他们公司财务),转发定金前已明确说明起租日期为8月中,他们明确说明可以谈,现在可以先预定,转发定金之后当天再次强调起租日期为8月中,于8月1日在崇阁房地产(凤锦苑)店与其店长和中介人员胡某签订合同,由于房东本人未到场(开始说的他们代签,后面说明房东女儿下午会去签合同),所以只签订了乙方部分合同,合同上未注明起租日期,下午6点多房东女儿到场签约合同,中介反馈起租日期只能为8月5号,由于中介未按我的需求跟房东沟通,所以合同起租日期一直未能确定,我方从未提出不租房的请求,一直在跟中介沟通
2、转发定金之后中介方一直以怕自己被撬单和已经答应我租房条件下催促我签合同,本持着定金交过了又是预定的情况下也想让房东吃个定心丸。所以于8月1日下午进行合同签订,合理怀疑他们诱骗我签合同,签完合同之后告知我未谈拢。然后说明是我个人原因。
3、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中介并未向我提供该房屋的委托书,并且到目前为止,中介一直未能提供房屋,租房合同也没有收到。所以现在合理怀疑中介是否持有房屋委托权和是否涉及诈骗行为
4、关于店名和收据上的公章公司名称不一致也提出疑问,合理怀疑他们营业执照是否与公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5、诉求内容:中介持有房屋委托书和满足本人租房条件的情况下可继续租房进行后续沟通 反之,退赔费用、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