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鱼乐贝贝婴幼儿水育馆闭店 负责人失联不退费

大王
2024-08-05 15:26
点击数:

7月20日韩城市鱼乐贝贝关门,请来职业闭店人善后,想把会员的游泳培训费据为己有,店铺负责人拒不露面,我们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均无果。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但是十天过去了,调查还没有结果。由于有前车之鉴(某照相馆,理发馆闭店不退费,最终事情不了了之),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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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8-05 15:30
已转交 2024-08-23 15:43
已反馈 2024-09-11 18:18
已反馈 2024-09-1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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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乐贝贝体育馆闭店不退费 将该店列入警示信息名录
韩城市
2024-09-11 18:18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收到韩城市“互联网+督办”问题线索交办单(韩政督(2024)59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于网友反映的情况立即安排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核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鱼乐贝贝执照基本情况

韩城市鱼乐贝贝婴幼儿用品馆成立于2017年4月7日,市场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581MA6YD4T64E,其执照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经营范围为:母婴用品、玩具销售、儿童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个体户在2022年4月26日向韩城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变更后为:一般项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经营项目监管

该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增加游泳项目,按照规定属于前置审批许可,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依据体育部门制定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应该由体育部门负责核发经营许可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发证谁监管”原则,该中心的游泳项目监管问题,其日常监管由发证部门负责。

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务院颁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法律意义在于厘清了部门间职责,合理区分了“无照经营”“无证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对于无需许可的无照经营和前置许可的有证无照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对于有照无证经营由负责审批发证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无证经营查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于从事需许可经营活动的既无照也无证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

2、预付费退还问题

2020年9月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商务部公安部文化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建发(2020)190号),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商务、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单用途卡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银保监会依据本部门职能分别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四、投诉处理情况

对于近期我局通过12315平台、12345政务热线、信访等途径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在韩城市鱼乐贝贝婴幼儿用品馆办理游泳卡,商家停业、无法继续服务,要求退费的投诉。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立即安排辖区新城市场监管所进行核查处理。检查中发现该店已关门,现场未发现有工作人员。门外粘贴有“告家长书”和“授权委托书”,表示因经营出现各种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营业。从2024年7月20日起无限期停业关闭,委托上海昕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店闭店安置工作做出解释。通过预留电话号码无法与负责人和委托人联系,导致无法对真实情况进行核实。我局已将该店列入警示信息名录,限制其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给与群众解释和建议,建议消费者向体育主管部门反映、咨询,或者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后续我局将会继续就此事进行跟进调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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