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绿城春江花月延期两年 至今仍未竣工验收

用户_Af9p
2024-08-01 11:07
点击数:

咸阳绿城春江花月延期两年了,至今仍未竣工验收,各种求助、投诉石沉大海,专班形同虚设,开发商一说就是总包破产没有资料,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没有谁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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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8-01 11:08
已转交 2024-08-23 15:34
已反馈 2024-09-02 17:49
已反馈 2024-09-0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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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春江花月小区未竣工验收 陈杨寨街道回复
咸阳市
2024-09-02 17:49

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回复:关于反映绿城春江花月小区未竣工验收的问题:经核实,绿城春江花月小区目前整体工程施工已结束,施工方已撤场,但尚未完成验收;

针对此问题,上级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安排各级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相关问题协调会。针对验收问题,7月8日,7月17日、18日及近期,均由市住建牵头,组织召开区住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咸阳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方代表共同参与的相关问题协调促进会。针对会上甲、乙双方做出的资料审核、结算等的工作进度安排进行详实记录、多方确认签字,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虽该问题目前暂未解决,但市、区等各级部门积极协调推进。社区也将工作进程及时告知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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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绿城春江花月延期两年 秦都区住建局回复
咸阳市
2024-09-11 16:04

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单位反映的关于“咸阳绿城春江花月延期两年,至今仍未竣工验收”问题,经由秦都区委督查室批转我局办理,现就该投诉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陕质监发[2021]6号)文件以下条款规定:

第二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属的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未成立监督机构的由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设区市的市、区两级监督机构按照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划分确定监管范围。

各级监督机构按划分范围依法依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经查,咸阳绿城春江花月项目并未在我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该项目竣工验收不由我局监督实施。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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