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天正银河湾小区物业额外收取公摊电费合理吗?

糟糕的物业
2024-07-2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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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陵区泾渭路天正银河湾的业主,自2024年一月份起深圳彩生活物业开始收取一平方一块多的公摊电费,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请问物业这种在每平方1.2元物业费的基础上再单独收取公摊电费是否合理?

每月物业费截图,新增公摊电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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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7-29 11:27
已转交 2024-08-01 17:07
已反馈 2024-08-16 14:53
已反馈 2024-08-16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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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天正银河湾物业收取公摊电费合理吗?住建局回应
高陵区
2024-08-16 14:53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网民通过西部网反映天正银河湾小区相关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天正银河湾小区物业额外收取公摊电费合理吗?

二、处理情况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外两部分用电,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间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消防弱电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水景水泵等用电)能耗用电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2019年该项目电力改造完成后,物业公司从未收取业主的公摊电费物业一直垫资运行,现已无力再垫付。

物业公司从2024年1月开始收取公摊电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2元。此标准是根据小区公摊用电据实计算,公示收取过程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86925591)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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