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山江建筑有限公司承包的西安市鄠邑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的木工工人陈帮梅,2024年4月进入该项目,2024年5月8日早上八点左右我在该项目2号楼4层干活时,不小心从架子上摔倒,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本人出院后要求公司支付本人伤残赔偿金,但项目上一直不愿意支付相关费用,该项目也没有给我申报项目工伤保险以及建筑施工安责险。
就此事,本人投诉至贵单位,希望贵单位能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内容如下:
1.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等相关规定,陕西山江建筑依法应该为本人购买项目工伤保险,是该单位买了不申报工伤保险还是项目根本就没买,希望相关单位核实。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公司依法都应该给本人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本人已在该项目受伤,按规定是不是应该得到理赔?是何原因,公司不愿意申请理赔?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
施工单位:陕西山江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