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东城北区房屋合同变更手续由梁家街村委办理 合规吗?

用户_cWrS
2024-07-15 10:49
点击数:

您好!我是西安市灞桥区东三环尚东城小区-北区的业主,近期梁家街村委会把“通知”贴到了我们小区里(后付图片),看过该通知后,质疑如下问题:

1.我们小区的几百户业主不是梁家街的村民,大家前期购买的是“陕西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卖的房子,村委会有何权利变更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合同?这个权利是谁赋予他的,合法吗?

2.梁家街村委会的这种行为依据了上级主管机关的什么文件或发文?执行标准是什么?

3.梁家街村委会的这种行为他的上级主管知道吗?

期待您专业、规范的解答及灞桥区人民政府的回复,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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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7-15 11:12
已转交 2024-08-01 17:08
已反馈 2024-08-16 10:33
已反馈 2024-08-16 10:3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尚东城北区房屋合同变更手续由梁家街村委办理?部门回复
灞桥区
2024-08-16 10:33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现将贵栏目反映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8004号)内容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06年4月东三环在梁家街村征地拆迁,梁六组按照上级指示就地安置,梁六组在小组剩余集体土地上建楼安置,陕西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安置楼的承建方,建设完毕安置楼交梁六组验收接收,安置房所属权归梁六组集体所有。

尚东城北区土地是梁家街村集体土地,所建房屋是安置楼,属梁家街管辖范围。梁六组集体土地没有招、拍、挂出让权限,陕西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安置房无经营许可证照,无法律许可资质,出卖安置房变更合同收取费用未在相关部门备案,没有收费依据和资格,因变更合同引起争议和纠纷无法解决。

在尚东城北区所有业主开具居住证明、子女入学、疫情管理等日常事务均由梁家街村委会统一办理,为保障业主权利,规范管理,2024年6月24日经三委会开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变更合同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并于当日向各小区张贴通知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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