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商洛市丹凤县惠达丹悦府13号楼302的业主,我们楼天然气管道铺设存在安全隐患,现在不知道找谁消除隐患。
我是13号楼302的业主,于2023年11月份我贷款在商洛市丹凤县惠达丹悦府购买了一套住宅,2024年7月1日售楼部要求业主收房,我在收房的过程中发现该楼的总天然气管道从我的设备平台横穿并直接穿越各楼层进行铺设,该设备平台是空调外机平台,管道和外机间距不足20公分,根据城镇天然气安装规范,天然气管道严禁直接穿越楼板,并且相关规定规定总天然气管道和空调外机间距不足1.5米,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空调外机会产生大量的高温和强烈的震动,一旦管道出现问题将危及到整栋楼居民的生命安全,我就该问题隐患向物业公司和建设方反应,他们均表示该隐患无法整改要求我自己联系施工方,物业和建设方为责任主体方,有不可推卸责任。我已联系燃气公司但表示该由建设方整改是楼建的有问题。三方互相推卸责任,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现已影响了整栋楼的安全。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栏目组能帮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帮助我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