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一月内多次扣除公摊电费

用户_AXGi
2024-06-2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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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新兴骏景园三期居住,以前在物业缴纳电费没注意也没发现关于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但2024年6月无意间发现我们不到半个月期间缴纳了3次电费,2024年6月第一次6月7日预存缴纳金额100元,从中扣除公摊电费20.8元;6月第二次6月16日预存缴纳金额100元从中扣除公摊电费20.8元;6月第三次预存缴纳电费金额200元从中扣除公摊电费42元。

常规公摊电费收取应该包含在物业费之内,或者按照公共照明的区域大小和公共照明设施的配备情况来固定收取,不应该按照用户缴纳电费金额和缴纳次数来多次扣除。毕竟小区公共照明的区域大小未增加、公共照明配备也未添加数量。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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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6-26 10:28
已转交 2024-06-27 17:34
已反馈 2024-06-27 17:35
已反馈 2024-06-2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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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公摊电费收取问题 街道回复
新城区
2024-06-27 17:35

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回复:关于市民反映的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有关问题,胡家庙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情况

市民反映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有关问题。

二、核查处理情况

新兴骏景园三期位于金花北路369号,现有两栋楼,常住人口460余户,由西安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1.关于“新兴骏景园三期公摊电费收取”一事

经了解,骏景园三期自2012年交房后,因未并入国家电网,小区用电为外接十里铺变电站164酒店电力线出线端,居民电费收费标准为0.63元/度,其中包括小区内公共区域用电公摊及外接电源功率损耗。

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执行“一费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2020年11月,物业方应文件要求,征询小区全体业主关于“执行一费制”的意见,根据最终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同意人数未达通过标准,故新兴骏景园小区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后期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物业方将原先电费收费标准0.63元/度分为两部分,其中电费为0.4983元/度,公摊电费为0.1317元/度,该收费标准自2024年6月3日起正式执行。

2.关于“一个月内多次扣除公摊电费”一事

物业方表示业主每次缴纳电费时,系统将自动扣除该期间产生的公摊电费,由于市民六月份共缴纳了三次电费,故每次缴费时扣除了各期间产生的公摊电费,不存在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

下一步,胡家庙街道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协调物业公司尽快收集户表业主资料,争取早日正式接入国家电网;同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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