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回复:关于市民反映的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有关问题,胡家庙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情况
市民反映新兴骏景园三期物业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有关问题。
二、核查处理情况
新兴骏景园三期位于金花北路369号,现有两栋楼,常住人口460余户,由西安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1.关于“新兴骏景园三期公摊电费收取”一事
经了解,骏景园三期自2012年交房后,因未并入国家电网,小区用电为外接十里铺变电站164酒店电力线出线端,居民电费收费标准为0.63元/度,其中包括小区内公共区域用电公摊及外接电源功率损耗。
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执行“一费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2020年11月,物业方应文件要求,征询小区全体业主关于“执行一费制”的意见,根据最终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同意人数未达通过标准,故新兴骏景园小区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后期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物业方将原先电费收费标准0.63元/度分为两部分,其中电费为0.4983元/度,公摊电费为0.1317元/度,该收费标准自2024年6月3日起正式执行。
2.关于“一个月内多次扣除公摊电费”一事
物业方表示业主每次缴纳电费时,系统将自动扣除该期间产生的公摊电费,由于市民六月份共缴纳了三次电费,故每次缴费时扣除了各期间产生的公摊电费,不存在公摊电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
下一步,胡家庙街道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协调物业公司尽快收集户表业主资料,争取早日正式接入国家电网;同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