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万科四季花城项目隐瞒不利因素 不退购房定金

用户_AWRg
2024-06-24 10:05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4年6月10日在蓝田万科四季花城(店铺营业执照名称:西安麓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购两套商品房,付款2万元,6月15日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销售未提前告知该楼盘存在的不利因素:1.楼盘紧邻福银高速,可能存在噪音及灰尘污染问题,2.距楼盘1公里左右有西北家具工业园,可能产生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影响居住,3.该楼盘地处蓝田,距西安市区较偏远,销售承诺我们未建成的灞河特大桥以及未动工的西安市轻轨23号线将来可以从市区直通万科四季花城,实际未可知。以上不利因素万科在各种宣传平台均未提及,其发布的楼盘讲解即可证明,开发商因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由于开发商的客观原因导致我们无法购买其商品房,于是第二天6月17日我们来到万科四季花城向销售提出退还定金2万元,销售同意为我们办理,两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应,6月19日我们再次来到万科四季花城,我们本着协商为主的态度跟负责人友好交谈,没成想负责人杜某态度恶劣,无理拒绝我们的合理要求,恐吓我们有本事去投诉去举报去诉讼,销售程某也对我们言语侮辱。协商过程有视频录音,营销中心也有监控可证实。特此投诉,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将2万元退还,要求负责人杜某向我们道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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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6-24 11:31
已转交 2024-06-27 16:15
已反馈 2024-07-03 14:34
已反馈 2024-07-0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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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万科四季花城项目不退购房定金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24-07-03 14:34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4]第06115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于2024年6月10日与万科四季花城项目签订两套商品房认购书,分别为万科四季花城二期56#2单元9层20901、20902室,并缴纳每套房1万元购房定金,共计缴纳2万元购房定金。6月17日,网民以“蓝田万科四季花城项目隐瞒不利因素不退购房定金”问题反映至西部网民生热线。现网民要求万科四季花城项目退还2万元定金,万科四季花城项目不予退还。

经过县住建局与双方积极协调沟通,6月19日,县住建局、万科四季花城及网民三方在万科四季花城项目售楼部见面商谈。万科四季花城项目销售负责人表示其在该项目认购房屋时已签订“认购书”属于单方面违约,根据其签订“认购书”相关规定定金不予退还。后经协调,项目方最高可向反映人退款50%,网民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万科四季花城项目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在售楼部对项目红线外200米及红线内不利因素进行公示。网民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外可能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与《特别提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可能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告知书上分别签字确认并获知了以上相关信息。

关于网民反映的销售人员承诺不实问题,由于网民不能提供销售人员承诺不实相关佐证资料,故无法进一步核实。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加大双方沟通协调力度,化解双方矛盾,合理解决问题。同时,鉴于双方矛盾主体为合同纠纷,建议网民可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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