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唐韵三坊三期和郡小区电动车乱停放

用户_Abvt
2024-05-15 09:18
点击数:

1.电动车太多并且密集,每天晚上小区内堆满电动车,安全隐患太大了,并且严重影响居民在小区内活动。

2.开发商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本来小区内就没有地上停车,现在人防车位也不出租,只能让买,停车难问题更加得不到解决。

3.地库未配备电梯。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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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5-15 09:19
已转交 2024-05-20 16:03
已反馈 2024-05-20 16:06
已反馈 2024-05-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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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唐韵三坊三期和郡小区电动车乱停放 已挪移处理
新城区
2024-05-20 16:06

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回复:关于市民反映的唐韵三坊三期和郡小区电动车乱停放有关问题,胡家庙街道高度重视,立即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和郡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一事,由于在建设初期,小区规划停放电动车区域有限,目前小区电动车共1300余辆,现有停放区域无法满足业主电动车停放需求,物业方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频次,发现有电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及时劝导车主将电动车停放到安全区域,对于联系不上、拒绝配合的车主进行挪车处理。

2.关于“开发商只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不出租给业主”一事,经了解,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目前,我国大部分开发商对人防车位以最多不超过20年的长租模式对外出租。

3.关于“小区地库未配备电梯”一事,和郡小区于2015年交付,初期开发设计时电梯不能直通地下车库,因此未在地库配备电梯,小区于2015年5月25日、2016年2月26日均取得《竣工备案验收表》,且购房者在购买时已知晓此事。

物业对和郡小区乱停乱放电动车进行挪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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