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金福湾物业要求空置房缴纳全额生活垃圾费等

2024-05-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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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洛市商南县金福湾小区有套房,一直未装修入住,前几天物业要收取物业费,基础物业费他按百分之七十收取,生活垃圾费、电梯运行费、公共用电费要全额收取,我要求他提供收费依据全文查阅关于空置房的特殊规定,他又无法提供。其中关于电梯运行费我查到2011年8月30日商洛物价局和商洛住建局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二(商洛市高层居民住宅电梯用电费、年检费收取管理办法)第二项第5条中提到经物业企业确认或长期未入住业主只承担未入住期间该层应负担电梯费用的10%。最新的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发改发(2023)109号)文件第22条明确提出空置1个月以上房屋交纳物业费后不再交纳电梯运行费。

商南县金福湾小区物业全额收取空置房生活垃圾费、电梯运行费、公共用电费依据是什么,尤其是电梯运行费?商南县金福湾小区物业提出 生活垃圾费依据  商政发(2012)38号,电梯运行费依据 商价发(2016)5号,公共用电费依据商房产字(2019)60号,请问上述三份文件是否有效,其中关于空置房是否有特殊规定,文件全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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