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润美健康管理店诱导顾客办卡消费

郝慧娜
2024-04-29 11:01
点击数:

路过被地推拉进西安市新城区润美健康管理店,以免费试用的名义把我带进小房间,随后诱导办卡美容项目消费,我说没钱,店家几个人轮番哄骗让用网络贷款消费,又以免费送的理由,诱导我拆开高额护肤品,让我自己看护肤品是否有损坏,在小房间3个多小时,被哄骗消费3000元,其中3000元是花呗,从小房间出来后,前台让我签合同,告诉我如果要退美容项目费,高额化妆品全部按照原价购买。 消费没有开发票,合同也是店家扣留,并且没有盖店家公章,合同内容全是霸王条款。 出了店门发现被骗,找店家协商,店家不同意退款,目前项目一次也没有做,店家送的护肤品也没有动过。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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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29 11:11
已转交 2024-05-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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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润美健康管理店诱导顾客办卡消费 正在协商处理
新城区
2024-05-06 15:03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4月29日,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区委网信办转来的西部网舆情,内容为网友在润美美容店内消费3500元质疑该店霸王条款诱导消费,4月30日,我局再次收到区委网信办转来的人民网舆情,内容为同一事项。我局高度重视,于当日交办中山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往调查处理。

接到舆情后,中山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开展调查,网友已于4月28日通过来所投诉过此事,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组织双方在所内调解,同时核实该投诉发生时情况。

经查,该店负责人出具了网友在店内消费的项目内容以及协议,协议中服务项目及退费条款文字有加粗,协议显示网友花费3500元购买30次美容服务及部分化妆品,有网友自愿办理服务项目的签字确认,未发现诱导消费的情况,未发现有霸王条款。网友称,店员告知部分产品为赠品,但退费时商家称因化妆品已开封消费者带走,需扣除化妆品价值金额,网友对此不认可,但并未提供上述声称相关证据。该店负责人称因赠品价值较高,服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化妆品价值金额并写明如需退费要折价扣除化妆品费用。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关于网友要求退费一事,2024年4月30日10:40通过电话网友,网友要求与店方调解商议退款金额。执法人员已联系店方告知再次组织调解,店方表示今日闭店培训,愿意参与调解。

我局将继续跟进处理该投诉,并将妥善组织双方调解处理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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