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志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户_A8AS
2024-04-17 15:26
点击数:

2021年我等十三人在高陵经开第四小学做外墙保温工作,总包是陕西三建,分包是陕西志航实业有限公司,我们是包工头带领在志航实业有限公司下面干的活,完工后,对方支付一部分工资,说是当年年底结清,年底通过劳动局协调解决一部分,还拖欠十三人工资63700元。直到目前总是以上面没给钱为由拖到现在,无奈又向劳动局提出诉求,希望能通过政府讨要到血汗钱,结果是劳动监察部门告诉我们说是时间长了,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实在是无奈,只能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应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政府帮助,帮我们可怜的农民工,讨到血汗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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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7 15:28
已转交 2024-04-26 16:00
已反馈 2024-04-26 16:01
已反馈 2024-04-2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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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志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高陵区回复
西
西安市人社局
2024-04-26 16:01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陕西志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两年多”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4月16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陕西志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两年多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问题,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后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问题,我局立即安排社保科及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人在高陵区泾渭路经开第四小学做外墙保温工作被欠薪,该用工所在地属经开区管辖,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县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职责权限的通知》规定,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应由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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