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违规交付,消防未验收,住建局不作为默许开发商违规行为,违规交付的一批次未配备消防水袋,无消防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2、物业在房子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情况下,强制收取物业费,住建局作为物业单位监管部门,不作为。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现将贵栏目反映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4065号)内容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6-11号楼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实际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完成建设,因项目同时还存在二批次1-5号楼的建设未完成,整个小区共用配套设施,小区配套未全部完成。对于消防内配问题,灞桥区住建局已责令开发企业进行整改,计划4月底前完成。因项目已实际延期交付,为解决部分业主的装修需求,项目对确有需求的业主采取双方自愿协议交付的形式,满足业主的需要。对于开发企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交付的行为,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将对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问题,灞桥区住建局已向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落实《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未取得竣备并且未交付的房屋,不得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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