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不退押金

用户_A8xy
2024-04-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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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4月1日通过中介与西安鼎瑞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租住莲湖区红庙坡小区3号楼2单元801租期1年。本人于2024年3月31号到期日跟管理公司退房人员 房屋清点交接退房。合同写到是7天内退押金,工作人员已今年公司变更退押金日期为由说是15个工作日以内退押金,截至2024年4.14日目前未收到任何退押金的答复,多次联系其公司人员无果,发消息不回,打电话永远说他看一下,后面就打不通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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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5 16:35
已转交 2024-04-18 16:42
已反馈 2024-05-16 17:59
已反馈 2024-05-1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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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不退押金 相关部门回复
莲湖区
2024-05-16 17:59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友反映“合同到期后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不退押金”留言后,我区安排红庙坡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核实,该网友通过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中介公司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登梧桐公馆7号楼101室)租赁的房屋位于红庙坡安置楼小区3号楼2单元801室,自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止,月租金43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押金为一个月租金4300元。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处理均有明确描述。

房屋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该网友在租住期间未经允许在屋内饲养多只宠物猫,房间里的床、沙发、窗帘等破损严重,存在宠物抓痕,该行为违反租赁合同第七条中第十项规定:“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以任何理由在该房屋内饲养或存放宠物,比如猫、狗等”。中介公司认为该网友已违约,故不退押金。

网友如对中介处理结果存有争议,建议网友留存相关凭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诉讼需求可联系红庙坡村社区,社区将向网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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