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房屋因滑坡倒塌 移民搬迁需要补交19.5万安置费?

樊岭村民们
2024-04-10 09:46
点击数:

领导您好,我们村坐落于洛南县石坡镇南坪村樊岭组,2023年自然灾害滑坡村民房屋倒塌,目前无地方居住,暂时住在临时彩钢瓦,生活艰难,用水困难,当地政府协调移民搬迁,让我们每户村民补19.5万元安置,我家房子原来修房子已经花了几十万,房屋倒塌后本来已经损失惨重,没钱修房,却让我们补19.5万,如果没钱补,就没地方住。如果不修新房,在新安置点留地基,让我们每户交6.5万买地基,我们作为受灾群众,生活确实困难。

天灾我们谁都不愿意,但是没办法,我们想着政府有困难,给我们安置不了,给我们留个地基也可以,我们努力赚钱了再自己修,但是一个地基就要6.5万,原本就是受灾户,让群众雪上加霜,希望上级领导来我们村看看吧,让我们村民有个家吧。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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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0 14:36
已转交 2024-04-18 17:07
已反馈 2024-04-24 14:33
已反馈 2024-04-2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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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房屋因滑坡倒塌移民搬迁需补交安置费?反映问题失实
洛南县
2024-04-24 14:33

洛南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回复:2024年4月10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樊岭村民们”反映“村民房屋因滑坡倒塌,移民搬迁需要补交19.5万安置费”问题,经石坡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石坡镇调查,该网友反映问题失实。群众所处的位置为石坡镇南坪村樊岭组,该位置于2021年被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群众19户55人,其中,8户房屋出现裂缝、院落破损下沉等情况,全部成为危房,无法居住。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镇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对南坪村樊岭组受灾户进行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安置房修建期间镇村为搬迁群众修建临时安置点,让群众暂时居住。

安置点选址在石坡镇金鞍村刘塬组,项目占地9.185亩,建筑面积3480㎡,整体采取统规自建形式,由搬迁户自主申请宅基地,宅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保障进度,同时避免农户修建过程中因宅基地面积引起矛盾纠纷,房屋基础部分加底圈梁由施工队统一建设(占地114㎡,造价6.3万元),随后修建房屋主体、构造柱等,由农户自行选择是否与施工队签订合作协议(若由施工队施工,群众与施工队自行协商后续建设所需资金),屋外的配套设施由镇政府统一修建,项目建成经县移民办、镇、村联合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6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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