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拒绝开发票

杨小白
2024-04-01 11:20
点击数:

2024年3月31日,我在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路海伦国际东区南侧的思圆广告店制作两个营业执照框架,费用谈完确定后,我以微信方式转账给指定账户(公司付款码),公司名称为:“西安思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然后我付完款我发现他们是公司,并不是个体户,并且工作人员也有提到他们是国企单位,然后我就说我需要开具提供发票,他直接告诉我开不了,我说你们不是公司么,公司不可能开不了发票,并且你们还是国企单位,怎么开不了?然后我说那我就不做了,甚至谈到退款流程,前后不到10分钟时间,他给我拍照说已经下料加工了。我说这前后不到10分钟,你就下料了这也不是我的责任,然后他的意识就是强制我不做也得做,做也得做,并且不开发票。我就再没回复。次日一早(4月1日上午9:14分),我也不想让他造成损失,我就发信息给他,我说做好了我叫跑腿去拿,他给我的回复是10:40可以取,然后我就约了跑腿10:30到,结果,11:07分了,我的货还在工程,我最后没办法沟通跑腿业务员取消订单,我给对方打电话过去一直不接,最后其他同事接到,态度恶劣,我觉得他们做生意不讲诚信,并且拒绝开发票,我要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万分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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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01 11:22
已转交 2024-04-23 17:23
已反馈 2024-04-23 17:23
已反馈 2024-04-23 17:2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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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圆物业管理公司拒开发票 已开具电子发票
碑林区
2024-04-23 17:23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西安思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拒绝开发票”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税务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2024年4月9日,接到《网络舆情提示函》转办事项后,我局主管税务所工作人员联系被投诉企业西安思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被投诉企业未开发票属实,我局主管税务所向西安思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按照规定为投诉人开具发票。该企业已于2024年4月9日给投诉人开具电子发票,票号24612000000029496392,金额120元。因该网民未留联系方式,相关情况无法反馈。

下一步,我局主管税务所将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做好政策辅导。同时,在区委网信办的支持和帮助下,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防范,积极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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