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父亲于2007年至2017年在陕西西禹公司任职,工作岗位为锅炉工。在次期间,单位未给缴纳养老和医疗,并且中途有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也超过了申诉时效。
目前有其中几年的劳动合同和公资流水。
想咨询以下两个问题,请分别解答。
1,单位目前不愿给进行社保养老的补缴,如果想要申请强制征缴,需要寻找哪个具体的部门,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否有材料清单,有的话烦请一并发送。
2,根据陕西目前规定,2007-2017年的社保是否允许补缴,若协商一致或者强制征缴,是能补齐这10年,还是只能补缴部分年份,比如2年或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