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开发商违规收取大修基金

老百性
2024-03-11 14:34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西安市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17号楼的一名业主,我的房子子在2020年10月26日收房,当在合同约定在收房90日内办房产证,里面都有违约金,当时交房强行收取大修基金和契税,我没办法孩子上学我急着入住就交了,我们整栋楼的业主基本都交了,现在已经交房3年多了房本迟迟办不来。

最后在政府的调解下大修基金和契税退给我们业主了,开发商把在2023年年底大证终于下来了,我想办证,需要开发商在合同的增补协义盖章和申请表盖章,开发商强行让我把大修基金交给他,否则不给盖章不给资料。据我所知大修基金是交给国家的,开发商没有理由和权利收取。我本人也是愿意给国家交大修基金的,多方打听是开发商的原因,他没有把资料给政府部门提交。

年前联系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是给资料,但是他们公司一直拖,各种理由。2024年3月8日说让我来取,突然又让我把钱交给他,不然不给资料不盖章。

我们买房的开发商是:西安景地置业有限公司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3-11 14:42
已转交 2024-03-15 16:47
已反馈 2024-03-22 10:54
已反馈 2024-03-22 10:5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金周御园小区违规收取大修基金 已约谈开发商
周至县
2024-03-22 10:54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西部网网凋字[2024]第03069号,网民反映金周御园小区开发商违规收取大修基金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物业办、房管所进行调查,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4年3月19日下午,我局房管所、物业办对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发了《关于催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如》。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责令该企业,自接到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将金周御园小区项目剩余应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周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后续我局物业办会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额交存至周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