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向民生热线平台提交投诉,针对陕西宝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宝晶公司”)的违约行为。宝晶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季度房租款支付延迟了29天。根据合同条款,宝晶公司应支付相当于违约金额200%的违约金,总计人民币6573元。此外,根据合同规定,业主在房租拖欠超过7天后有权解除合同。
至今已经过去20天,宝晶公司对于违约金支付、合同解约以及房屋清理还原等问题仍未给出任何明确的回应。尽管宝晶公司在西安市住建局有备案,但其行为已多次违反合同规定。我在2月20日与宝晶公司的负责人韩某进行了两次电话沟通,但对方态度消极,未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我恳请平台及政府监管部门介入此事,对宝晶公司这种缺乏诚信和守约精神的企业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我期待能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宝晶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妥善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