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南小巷32号物业代收电费 0.6元/度合理吗?

用户_Aej3
2024-02-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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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巷32号院收费人员代收电费加价收取,居民电价0.6元一度,商户电价1元一度。 诉求:1.换智能表自己交费;2按供电局规定费用合理收费;3退回多收费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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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2-22 14:43
已转交 2024-03-01 17:30
已反馈 2024-03-19 11:27
已反馈 2024-03-1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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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巷32号物业代收电费0.6元/度 已责令整改
莲湖区
2024-03-19 11:27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友反映“莲湖区南小巷32号物业代收电费0.6元/度合理吗?”留言后,我区安排区市场监管局、西关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莲湖区南小巷32号院沿街门面房和小区目前暂时由八佳路社区组织成立的临时物管会代管小区电费收缴。该小区电表为小区建成时自行安装,非供电局安装。商户收取电费1元/度(基础电价为0.6元/度),住户收取电费0.6元/度(基础电价为0.4983元/度)。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电费问题。一是小区沿街商铺使用的是院内3号楼的居民电路和变压器,但实际上3号楼没有独立变压器,而是挂在2号楼变压器上,故损耗较大且需经常维护保养。二是小区目前使用的老式非智能电表需人工挨家挨户抄表。三是公共用电需业主均摊。综上,商户用电加收部分用于变压器维护保养以及公摊费用,住户用电加收部分用于公摊费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收费单位规范开票行为。

(二)关于更换智能电表问题。前期多次联系相关部门现场勘查,但小区缺乏电改条件,目前已向电力部门申请改造。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和西关街办将指导物管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物管会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和账目明细,规范开票行为,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业主满意度。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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