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生热线工作人员:
在此,我正式向您提出关于陕西宝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宝晶公司”)拖欠房租款的投诉。
一、基本情况
我于2023年7月5日与宝晶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管理委托书(合同编号:20230713)及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涉及房产位于西安市太白南路216号嘉天国际1栋2单元20903。合同约定委托期为2023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3400元。然而,宝晶公司未能在约定的2024年1月16日支付第三次房租,且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
二、沟通与回应
我已多次尝试与宝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沟通,包括韩某和范某,以及合同签署期间的负责人任某。尽管我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联系,但未得到有效回应。
三、已采取的措施
我已采取以下措施:
1.2024年1月17日微信联系宝晶公司负责人任某,未获回复。
2.2024年1月18日微信联系宝晶公司负责人韩某,他以“资金回笼不回来和大环境不好”为由,要求修改合同为月付,但这一要求并未得到我的同意。
3.2024年1月22日微信韩某,告知已严重违约,需承担违约的后果。
4.2024年1月28日向韩某发出特别告知书,已违约20日,依照合约,解除合同,在2月4日前清理还原。
5.2024年1月29日在出租房大门及房屋内张贴特别告知书,并拍照发微信给韩某,仍未收到回应。
6.2024年2月2日亲自前往宝晶公司,未能与负责人见面,将告知书粘贴于公司大门并放入门缝。
7.从2024年1月28日起至今就没有宝晶公司任何相关回应。
四、证据材料
我已准备好以下证据材料:
合同副本 可随时提供(附件H1—H6)
与韩某、“牵着蜗牛去旅行”、任某三人的微信通信记录
三份特别告知书
五、期望的解决方案
我期望宝晶公司能够:
1.尽快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2.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所有相关费用。
3.承担房屋清理还原的费用。
4.请求政府监管部门介入,确保市场公正,尽快解决房屋问题。
我期待贵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感谢您的关注和协助。
此致
潘磊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