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购买了由陕西伟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莲湖区伟邦新西城小区商品房一套,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伟邦公司是无证售房,还以小产权房冒充商品房。先后交付了总房款的百分之九十多,远超当时协议好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交付了天然气初装费和大修基金,可是现在伟邦公司又以房款未结清为由,扣押我们的燃气卡,欠业主的违约金也不承认,我们只能依靠租赁煤气罐做饭度日,罐装燃气的危险性我们知道,可是伟邦公司无视民法典规定,随意扣押业主燃气卡,业主无法购买燃气,伟邦公司意欲私吞因其延迟交房造成的违约金。新年即将到来,我们的房子因没有燃气而不能正常生活,寒冷的冬季无法正常生活,小区更无取暖,老人和孩子受不了啊!请问,我们已经早早就交付了天然气初装费,为什么无法购买燃气,无法正常生活?你们不能因为是和开发商交接,就不能为我们办理用气吗?
陕西伟邦实业有限公司虚假销售 扣押业主燃气卡
用户_FLSx
2024-02-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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