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亚美清和苑小区停车费高 地库环境设备差

用户_Ay4M
2024-01-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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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清和苑小区二期地下车库灰尘厚,而且没有刷漆,地库灯少,环境设施设备不到位,前期收费每天3元,上周安装了电子栏杆,从本周开始实行包月制度,每月150元的停车费用,小时的话每4小时收费2元,超过4小时累积,这样算下来全天不分昼夜一天停车费用12元,况且物业态度蛮横,嚣张跋扈,多次协商沟通,物业还说“爱停不停”,洛南县境内停车位晚八点到早八点还是免费给人民,天价停车费与小区车库环境设备完全不匹配。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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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6 11:10
已转交 2024-01-23 17:32
已反馈 2024-01-23 17:33
已反馈 2024-01-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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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清和苑二期停车服务及收费问题 洛南县回复
洛南县
2024-01-23 17:33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回复:2023年1月16日,网友“_Ay4M ”通过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洛南县亚美清和苑小区停车费高 地库环境设备差”的问题,县房管中心经过调查了解,现将反映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我中心调查了解,洛南县亚美清和苑二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陕西亚美厚德置业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陕西皇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地下车库停车服务费收费问题。经核查,亚美清和苑二期未规划配建地面停车位,目前车位均为地下车位。根据陕西皇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服务企业收取的地下(室内)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为50元/辆•月,2元/辆 •次(连续停车每 4 小时为一次)。同时,因地下车位系产权车位或人防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车位时收取车位占用费,标准为100元/个•月(执行市场调节价)。亚美清和苑二期地下车位占用费目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为150元/辆•月。小区物业向业主公示的关于地下车位停车服务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已注明按月停放的车辆收费150元/月中包含车位租金(车位占用费)费用。对于已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小区物业按规定收取停车服务费50元/辆•月,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收取车位占用费。

小区物业企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50元/辆•月、2元/辆 •次(连续停车每 4 小时为一次)符合《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停车服务费的指导标准。目前,全市及我县并未对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车位占用费标准出台相关政策,结合全县各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取自主定价并进行市场调节的形式,费用在100元至150元/个•月之间不等。

关于地下车库设备及管理问题。经了解,亚美清和苑二期地下车库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产权车位,按照室内三类停车场标准建设及管理。车库交付使用后,依据《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商发改发〔2023〕109 号)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月计算指导价格执行室内停车场三级服务及收费标准。地下车库内确实存在部分区域堆放杂物及建筑垃圾的情况,整体卫生保洁及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小区物业接到反馈问题后,已加强了对地下车库的规范管理,对堆放建筑垃圾区域进行了整理和围挡,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保洁及日常管理,保障业主及住户车辆正常停放秩序不受影响。

县房管中心已要求亚美清和苑二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停车服务费及车位占用费收取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公示公开力度,及时向业主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和业主的沟通,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按照前期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做好停车服务及日常保洁、巡查等管理,保障业主及住户对停车服务的各项需求,及时回应并解决业主及住户在停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合理诉求。建议小区业主继续积极监督小区物业的停车服务行为,及时向企业反馈出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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