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锦城天逸小区楼盘项目共两期。其中一期5栋楼,二期3栋楼。一期5栋楼(1,2,3,5,6)和二期2栋楼(8,9)电梯口均有窗户,只有二期中的7号楼电梯口没有窗户,在购房时销售未曾告知,亦未在售楼部不利因素公示和购房合同中公示。具体问题:
1.销售承诺二期和一期房屋和配套设施一致,即默认7号楼相关电梯间窗户和一期一致;实际情况并不一致存在销售欺诈行为。
2.虽然说是按图纸施工,但施工图纸设计有无问题,窗户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这些开发商并未说明。
3.没有窗户导致电梯间黑暗,存在安全风险。
要求开发商整改,对7号楼电梯口进行窗户安装,和一期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