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违约 不退还租金押金

以后
2024-01-12 09:32
点击数:

本人于2023年7月11日与陕西宝晶房租租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位于雁塔区旭景碧泽园,合同期中明确有:不允许饲养任何宠物。房内所有租户不能扰民。

在居住期间,有隔壁租户养猫。因本人从小惧怕带毛动物,毛发过敏。在租房签约合同时,有明确看到条约才签署。在我发现的第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就联系了中介数次,都没有彻底解决。

因房屋内出现猫,已造成违约。在此期间我一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走猫或者给我退租都可以。可中介房管一直敷衍了事。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内,我几乎有一周夜晚都没有睡觉猫叫扰民无法入睡。2024年1月1日晚被猫直接造成严重惊吓。导致无法独自一人进入房间,无法上班工作,对精神生活造成影响。1月2日去公司当面沟通结果是,养猫租户当天搬走。但直到1月4日都没有走。本人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连夜搬走。并已书面形式告知原由,时间。

从事发到搬走,我本人给予了中介足够的时间和绝对的宽容。

因中介已严重违约,我要求退还未居住房租和押金。在沟通期间公司房管,经理开始不停退拖,不给正常退租。

现恳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够明查,帮助一名普通老百姓协助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1-12 14:24
已转交 2024-01-30 09:03
已反馈 2024-03-21 15:23
已反馈 2024-03-21 15:2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怎么办?住建局答复
雁塔区
2024-03-21 15:23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已开发建设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对租赁房源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及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等方面具有明确管理要求,同时,2023年5月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租赁住房当事方权责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维护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请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选择租赁房源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时请选择住房租赁租金监管,更好地维护自身租房权益。

同时,市民在日常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时,租赁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市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向租赁房屋所在区县住建、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申请纠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官网平台上已公布住房领域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市民朋友们来电联系。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