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栖凤湾小区前两任物业多收物业费 一直没退还

2021
2024-01-12 09:52
点击数:

洛南县栖凤湾小区前两任物业多收物业费400元,多次给相关部门反映,一直都没有解决!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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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2 14:42
已转交 2024-01-26 17:34
已反馈 2024-07-08 17:28
已反馈 2024-07-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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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凤湾小区前两任物业多收物业费 房管中心回复
洛南县
2024-07-08 17:28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回复:感谢贵网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支持!

网友通过贵栏目反映“洛南县栖凤湾小区前两任物业多收物业费一直没退还”的问题。洛南县房管中心经过调查了解,现将反映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实,栖凤湾小区2016年至5月至2018年12月31日由商洛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4月底由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后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资金等问题终止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在无物业管理的情况下,经城关街道办事处研究,2019年5月至今由社区负责临时代管。

网友反映的“多收物业费”问题系栖凤湾小区几任物业服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过程中产生的收费遗留问题。反映人表示其在2019年4月向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了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12月30日的物业服务费(该时段实际由商洛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反映人表示因其在2019年11月向2018年提供服务的商洛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补交了该时段服务费(附该企业盖章收费凭证),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退还重复交纳的费用。原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2019年退出小区服务时,已将服务期间的收支情况及相关费用明细一并移交栖凤湾社区,目前无法查证反映人反映的具体情况(反映人提供的原始交费凭证未显示收款单位信息)。鉴于该问题系栖凤湾小区几任物业服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过程中产生的收费遗留问题,县房管中心已对接城关街道办栖凤湾社区,建议其会同原洛南县悦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一步核实反映人反映的交费情况后按照“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城关街道办栖凤湾社区督促责任单位退还在物业服务期间收取的未移交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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