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经济小区1月1日19个单元停止供暖 请求关注解决

用户_AfRF
2024-01-08 16:01
点击数: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经济小区1月1日19个单元停止供暖,寻找物业、供暖公司以及政府办四天均无人出面解决,麻烦上级领导,各位官家,可怜一下挨冻的人民群众,烦请主管部门出面解决,谢谢

起因:供暖公司未如期供暖(一个月未正常供暖),却要全额收取暖气费,导致大部分住户不愿意缴纳,在住户提出意见后暖气公司不予理会,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制关闭整个单元的暖气,对实际需要取暖的住户也无视。请求上级领导秉公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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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08 16:02
已转交 2024-01-12 15:10
已反馈 2024-01-12 15:11
已反馈 2024-01-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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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眉县经济小区多个单元停止供暖 已恢复正常供暖
眉县
2024-01-12 15:11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眉县经济小区1月1日19个单元停止供暖请求关注解决”问题后,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眉县世纪新村小区由新眉热力供热4号站供热,因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未安装板式换热站,且小区为非分户控制,供暖管道及设施陈旧,家中供热系统循环不畅等问题,造成个别住户家中供暖效果不佳。

经工作人员联系发改局和新眉热力公司了解,全县市政供暖收费是按照发改局供暖季批价按一个采暖季收取费用,因整个供暖过程市政管网正常,未出现断供现象,该小区自身设计存在的问题,与供热公司并无责任,无法按月计费。工作人员已督促新眉热力公司与相关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协商妥善解决收费纠纷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停暖单元是大串联,一个阀门控制整个单元,该单元入住12户,截至1月2日,该单元只有2户居民缴纳采暖费,其余各户均未缴纳本年度采暖费。经协调,热力公司已于1月8日打开该楼栋供热阀门并恢复正常供暖。我们会继续积极协调新眉能源公司与小区物业进行供热事宜对接,积极协调,妥善解决收费纠纷,进一步督促供热公司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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