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世纪观澜购房款打入私人账户 至今不给购房手续

用户_Ax2A
2024-01-0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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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于2023年2月17日在彬州市世纪观澜购房,售楼部工作人员带领我们将房款打入他们公司私人账户,原定6月签合同9月交房,时至今日我们未拿到购房手续。在此期间我曾多次向我市房管站,城建局,人民政府,派出所寻求帮助,各个部门都说不属于他们管。不得已我打12345寻求帮助,12月7日接到我市城建局工作人员来电告知经他们调查我所说情况属实,帮我调解一月内拿到备案合同,我接受了。可是到12月27日又接到信访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经他们调查我说的情况售楼公司不知道,将房款转入私人账户属售楼部工作人员个人行为,建议我报警处理。(两个平台,同一事件同一事实两种结果,到底有没有人调查落实,还是只是随便答复敷衍了事?)我又打110进行报警110告知我不能立案。我不知道如今该找谁该找哪个部门,请求为民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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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02 11:17
已转交 2024-01-04 18:54
已反馈 2024-01-18 15:04
已反馈 2024-01-1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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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世纪城观澜首府违规售房 责令开发企业整改
彬州市
2024-01-18 15:04

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4年1月4日,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彬州市世纪城观澜首府购房款打入私人账户 至今不给购房手续”的情况》(网调字[2024]第01027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彬州世纪城观澜首府项目(1号地块):由西部集团子公司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占地面积110.97亩,设计住房2267套,总建筑面积320938.86平方米,从2019年8月开工建设,分期实施。截止目前,批准建设商住楼4幢,设计住房1056套,建筑面积116489.76平方米,其中:1#、2#楼由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22年6月交付使用;3#、4#楼由陕西中基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正在进行室内墙体砌砖及装饰施工,计划于2023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彬州世纪城观澜首府违规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问题属实,具体情况是:

2023年2月18日,投诉人之母在彬州世纪城观澜首府项目售楼部选购房屋一套,房号:4#-1-1001,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总价617400.00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2023年2月23日, 投诉人之母向开发商交清全部房款,并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之后,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需在西安西部投资集团审批,致使合同未及时备案盖章,且售房过程中,开发企业未按《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六章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相关规定,将购房人交存的全部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另外,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但因受之前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出现销售回款不畅、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导致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目前,投诉人之母购买的4#楼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预计2024年5月30日完工交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以上调查事实,按照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已约谈彬州世纪城观澜首府项目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召集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并督促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一)责令开发企业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违规收存购房人的预售资金转入监管专用账户,若逾期未整改到位,对其行为记入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暂停商品房合同网签资格等业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

(二)责令开发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投诉人之母商品房合同备案盖章,发放放到本人手中,若逾期未予办理的,售楼部7日内退还购房人已交全部房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三)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做好保交楼工作,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楼盘早日完工交付。

目前,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之母沟通,其本人满意并同意上述处理结果。

感谢西部网对彬州市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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