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南樾府15-904房屋漏水 开发商物业不负责

用户_Fh5A
2023-12-2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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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中南樾府15-904业主,目前房屋漏水两个原因:1、房屋施工使用带切口的水管,说明施工回填前并未打压,属于不合格产品。2、房屋交付时说是水暖统一打压,后期并未通知到业主本人、并未进行打压。3、物业在房屋空置期间,并未履行职责,2023年4月底去开水阀后离开,直到8月份楼下业主发现漏水,期间物业并未对房屋内部有效周期性检查,应该是物业先发现再通知业主 。4、期间物业既然将钥匙丢失,我重新寄钥匙。 5、在我们的要求下,11月份才进行水管打压,打压仅局部,回复不漏观察观察,结果观察后在依然漏水的情况下,未及时关死阀门导致一直漏水造成二次漏水。6、在12月18日我找人进行测试后发现入户进水管漏水,物业一起发现给水管道有切口,施工质量缺陷。

以上内容说明:1、开发商的产品存在工程质量缺陷。2、物业房屋验收并未进行水暖打压确认、对于空置房屋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屋漏水未能及时发现,未能减少业主损失。

诉求:目前物业以过质保,我不是房修推诿扯皮,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并帮助我解决,维修904及804的漏水造成的问题及相关事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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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21 15:39
已转交 2024-01-04 18:38
已反馈 2024-01-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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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南樾府15-904房屋漏水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
灞桥区
2024-01-24 18:01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中南樾府小区15号楼于2020年12月20日交付业主,2022年12月20日质保期满,地产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在15号楼楼道张贴房屋质保提醒单,物业给15号楼1单元904室(下称“15-1-0904室”)业主发送微信进行提示。15-1-0904室业主收房后长期未入住,未给物业公司留入户门钥匙,未委托物业公司对房屋户内进行空关房巡查。

2023年8月4日该小区15号楼1单元804室(下称“15-1-0804室”)业主发现房屋顶部有漏水及发霉痕迹,当天物业公司联系15-1-0904室业主沟通情况,因15-1-0904业主未将房屋钥匙委托物业公司,无法入户查看漏水现象,物业公司及地产公司到15-1-0804室现场检查漏水情况,初步判断漏水为15-1-0904室户内管道漏水导致。经物业公司多次与15-1-0904室业主沟通,该户业主于2023年8月12日将房屋钥匙邮寄至物业公司,随后物业公司联系地产公司入户查看情况,确认15-1-0904室户内管道漏水导致,物业公司多次联系15-1-0904室业主将相关情况告知,该户业主均拒绝配合。

2023年11月10日应15-1-0804室业主建议,物业公司对15-1-0904室户内管道打压测试,完成后分别于11月11日、12日、13日打开15-1-0904室户内阀门,观察904室、804室漏水情况,11月11日、12日观察未发现漏水现象,13日再次去房间观察有漏水现象,随即将15-1-0904室阀门关闭,至此外围管道漏水情况已检查完毕。物业公司再次联系15-1-0904室业主沟通修复管道情况,告知业主需处理户内漏水,以免对楼下业主再次造成损失,该户业主未配合。2023年11月24日物业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市民房屋漏水相关情况,并告知漏水问题已对15-1-0804室业主造成极大的困扰并且耽误业主正常入住。

2023年12月18日15-1-0904室业主来小区物业,要求物业公司处理此事,物业公司现场联系地产公司,地产公司告知户内管道已过质保期,需业主自行维修。业主拒绝接受。

2023年12月19日15-1-0904业主到灞桥区住建局投诉此事,由于该小区已过质保期,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均已不再承担户内漏水维修责任,区住建局于12月20日沟通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及业主均不接受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已告知市民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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