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本人于2023年11月21在西咸新区天台七路盛鼎优达名车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七路一号)看中了一辆21年的20款混动帕萨特,当时车行销售贾某某介绍此车为他们其他店调过来的车(销售声称为同一老板的另一个车行),全车一手户,行驶4万2千公里,原版原漆,无火烧、水泡、事故,质保一年两万公里!
最终定下车,将购车首付款打入盛鼎优达法人银行账户中,在后续过程中我提到签合同等手续再付款过户,对方也一直说先办理手续不影响,最后签合同!当过完户后发现车并非一手,并且个人跟我签订合同,且不写明最初承诺车况和质保!推脱车是另一家车行调过来的,最后我提出退车,盛鼎优达法人同我一同前往另一家车行(优一倍车行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12号)沟通退车,对方态度强硬不承认车有问题,不予退车,后来我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信访办和12315投诉至西咸新区天台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经2次协调无果,现在我提出此行为是否存在消费欺诈,同时不签订合同是否合规经营!
最后希望能按照相关规定得到公正解决。